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殴打民警妨碍公务 一家四口获刑
www.cdlqy.sichuanpeace.gov.cn 】 【 2021-10-08 10:05:39 】 【 来源:四川法治报

  本报讯(记者 朱佳琦)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,通过暴力方式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违法犯罪行为。近日,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,一家4口因暴力袭警,其中3人被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,一人被判处拘役。

  

  事情发生在2020年11月的一天中午,夏母在辖区内一商场附近帮女儿夏某带孩子时,与黄某发生了纠纷,因两人针锋相对相持不下,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内进行调解处理。随后,夏父、夏妹、夏某丈夫阳某接到消息赶来,一家人到达派出所后情绪激动,民警为防止事态扩大将黄某带至调解室躲避。

  

  调解过程中,夏某等人围住民警不断言语挑衅,民警不断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夏某等人配合,但夏某拒不配合。随后,民警依法对夏某进行传唤,遭到夏某反抗,其家属3人与现场民警发生冲突,采取推搡、拉拽、背摔、挥拳等手段对两名民警、一名辅警进行殴打,导致民警、辅警手背、手腕、手指等处均有不同程度的软组织损伤、挫伤,直至增援民警到达后将上述人员挡获。

  

  今年4月,龙泉驿区检察院以夏某、夏父、夏妹、阳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龙泉驿区法院提起公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4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,应依法予以惩处。

  

  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、夏父、阳某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判决被告人夏妹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拘役4个月,缓刑6个月。


编辑:廖安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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